灤政辦字〔2022〕5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市直有關單位:
《灤州市糧食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二屆第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F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灤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0日
灤州市糧食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與依據
為有效監測和控制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確保糧食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依據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家糧食應急預案》《河北省糧食應急預案》和《唐山市糧食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二)糧食應急狀態與分級
本預案所指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戰爭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糧食供求關系突變,并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糧食應急狀態按其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劃分為國家級應急狀態、重大應急狀態、較大應急狀態、一般應急狀態四個級別:
1.國家級應急狀態。按照《國家糧食應急預案》規定的標準確定。
2.重大應急狀態。按照《河北省糧食應急預案》規定的標準確定。
3.較大應急狀態。按照《唐山市糧食應急預案》規定的標準確定。
4.一般應急狀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由市政府直接組織應急處置的情況。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對原糧及成品糧(含食用油、以下統稱糧食)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出口等方面的應對工作,突發事件達到本預案響應條件的,啟動執行本預案。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全市糧食應急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在出現糧食應急狀態后,市政府按照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按事件級別逐級上報啟動上一級的預案,落實響應主體和相應責任。各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能、分工,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共同做好糧食應急工作。
2.加強監測、預防為主。各鎮(街)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糧食監測和預警系統,加強對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及時掌握市場供求狀況和糧食價格變化情況,發現糧食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及時采取措施,提前做好應對準備工作,防患于未然。
3.反應及時,處置果斷。出現糧食應急狀態后,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立即作出反應,及時向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迅速作出啟動預案的反應,按照“先部隊、后地方、先前方、后后方”的原則,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取得實效。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在糧食應急工作中,要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和降低工作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的倉儲、加工設施、設備和供應網絡,避免資源浪費。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及時向相鄰縣(市)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交換市場信息,并按規定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實現信息共享。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
市政府設立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全市糧食應急工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市發改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公安局、財政局、交通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衛健局、審計局、農發行、供電公司、駐灤部隊等有關單位的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發改局局長兼任。
1.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根據應急狀態下全市糧食市場動態,向市政府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應急措施的建議,經市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對鎮(街)及有關部門開展糧食應急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向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報告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等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并按規定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向唐山市政府和駐灤部隊及外縣(市)區報告(通報)有關情況,請求支援幫助;及時協調解決糧食應急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2.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及時了解和掌握全市糧食市場形勢,向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相應的行動建議;根據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指示,聯系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鎮(街)開展應急工作;核實、匯總糧食應急工作情況,起草有關文件和簡報;協助有關部門核定實施本預案應急行動的各項費用支出,向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實施預案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灤州市糧食應急新聞發布預案,負責組織發布相關新聞,正確引導輿論;完成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發改局負責糧食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做好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對市內外糧食供求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并及時向市糧食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糧食應急措施意見;負責糧食價格監督檢查,及時掌握糧食市場價格動態,會同市有關單位制定銷售最高限價或采取其他價格干預措施,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負責應急狀態下糧食采購、加工、調運和銷售的組織協調工作;完善縣級儲備糧的管理和動用機制,會同有關部門適時提出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議。
(2)公安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保證道路交通運輸的通暢,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活動。
(3)財政局負責審核、安排實施糧食應急預案所需的相關經費,配合有關部門擬定動用縣級儲備糧的計劃。
(4)供電公司、交通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電力和運力的調度,優先保證在應急狀態下糧食加工和運輸工作需要。
(5)農業農村局負責根據糧食生產情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糧食產量,促進產需基本平衡,防止糧食生產出現較大波動。
(6)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糧食市場的監管,依法打擊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負責糧食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食品生產企業后的監督檢查。
(7)衛健局負責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時通報監測信息。
(8)統計局負責統計監測與應急工作相關的糧食生產和消費情況。
(9)審計局負責對用于糧食應急工作各項資金(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10)政府新聞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灤州市糧食應急新聞發布預案,負責組織發布相關新聞,正確引導輿論。
(11)農發行負責安排落實應急糧食采購、加工、調撥、供應所需貸款。
(12)駐灤部隊負責提供戰時部隊糧食需求情況,并協同其他成員單位共同做好軍糧供應保障工作。
(13)其他有關部門在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二)鎮(街)糧食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各鎮(街)應比照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設置情況,成立相應的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糧食應急工作,建立完善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系統和糧食應急防范處理責任制,及時準確報送信息,并安排必要經費,保證糧食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監測、預測與應急報告
(一)市場監測與預警
發改局應建立和維護好全市糧食市場行情、供求形勢的監測、預警分析系統,通過對本市內外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消費、價格、質量、儲備和國際糧食市場動態的實時監測、查詢和信息分析,預測對本市糧食市場可能產生的影響,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特別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監測,出現緊急情況隨時向市政府報告。
(二)應急報告
各鎮(街)應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市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改局等有關部門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在2小時之內向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1.發生洪水、地震極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
3.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四、應急響應
在糧食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立即進行調研,并對有關信息進行綜合集成和分析處理,指導有關地方迅速采取措施穩定糧食市場。
(一)國家級應急狀態的響應
出現國家級糧食應急狀態時,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糧食應急預案》規定和省統一部署,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二)重大應急狀態的響應
出現重大糧食應急狀態時,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河北省糧食應急預案》規定和唐山市統一部署,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三)較大應急狀態的響應
出現較大糧食應急狀態時,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唐山市糧食應急預案》規定和統一部署,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四)一般應急狀態響應
1.出現一般糧食應急狀態時,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在接到有關信息報告后,立即向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不超過2小時),請示啟動本預案,采取相應措施,對應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時記錄并按規定反映有關情況。
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向市政府請示啟動本預案時,應包括以下內容:
(1)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須經市政府授權,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可直接下達動用命令;
(2)動用縣級儲備糧的資金安排、補貼來源;
(3)動用縣級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包括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場銷售、低價供給或無償發放,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
(4)其他配套措施。
2.市政府批準啟動本預案后,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立即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并于24小時內通知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收到通知后,要立即組織所屬機構和有關人員,按照規定職責迅速落實下列應急措施:
(1)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做好應急行動部署;
(2)實行糧食市場波動情況半日報告制度。有關鎮(街)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應于每日的10時、16時前,將糧食市場波動情況報告市政府和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報告;
(3)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及有關鎮(街)通報情況。必要時,按規定發布相關新聞,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
(4)啟動縣級儲備糧應急動用方案。由發改局負責縣級儲備糧應急動用方案的實施,具體落實糧食出庫庫點,及時擬訂重點運輸計劃,聯系有關部門、單位盡快安排運輸,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調撥到位,并將有關落實情況分別通報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調運費用由調入方負擔。在縣級儲備糧動用后仍不能滿足市場需求時,由市政府向唐山市政府申請動用市級儲備糧以及從市外商調應急糧食;
(5)啟動糧食加工、供應、儲運網絡,并由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調度。相關的糧食加工、運輸和供應單位須按照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要求,立即開展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投放市場;
(6)根據糧食應急工作需要,由發改局會同財政局等有關部門,依法制定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確保糧食市場價格的穩定;
(7)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根據事態發展和糧源狀況,可以對重點地區確定居民口糧的定量供應范圍和標準,并由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指定的銷售網點統一供應;
(8)根據糧食應急工作需要并經市政府批準,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可以依法緊急征用糧食經營者和其他有關單位的糧食、交通工具及倉儲等設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3.在本預案啟動后,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到事發地進行督導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各鎮(街)要按照工作組的要求及時改進工作,確保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要求和本預案的規定落實到位。
(五)應急終止
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應及時向本級政府提出終止實施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經批準后及時終止應急措施,恢復糧食市場的正常秩序。
五、應急保障
(一)糧食征集
當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市政府可依法對轄區內糧食經營者的糧食進行緊急封存、征集,由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調度,確保應急狀態下市場供應。
(二)糧食儲備
1.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以及本級的糧食儲備計劃,足額安排糧食儲備補貼資金,保持必要的糧食儲備規模,提高應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能力。
2.根據市場需求狀況及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需要,進一步優化縣級儲備糧布局和品種結構,充實成品糧油應急儲備。根據國家、省和市關于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的有關規定,成品糧油儲備要達到當地10天的市場供應量,確保能夠應對糧食應急狀態。
3.糧食經營企業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規定,保持必要的糧食庫存量,并承擔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和最高庫存量義務。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庫存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糧食應急供應保障系統
進入一般應急狀態后,應急糧源的加工、運輸及成品糧供應,在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主要由各鎮(街)及有關部門通過當地糧食應急網絡組織實施。各鎮(街)要建立健全當地的糧食應急保障系統,確保糧食應急工作的需要。
1.建立糧食應急加工網絡。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糧食應急工作的需要,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掌握、聯系2-3個靠近糧源且交通便利、設施較好、具備加工能力的糧食加工企業,作為應急糧食加工指定企業。在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被指定的應急糧食加工企業必須服從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確保應急糧食加工任務的完成。
2.建立糧食應急供應網絡。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城鎮居民、駐軍的糧食用量及城鄉救濟需要,按照城區和建制鎮每1萬人1個供應網點的標準,認定信譽較好的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零售網點和軍供網點以及連鎖超市、商場及其它糧食零售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
3.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網絡。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整合資源的原則,建立完善糧食應急儲運網絡,提前確定糧食的運輸路線、臨時存放點、運輸工具,確保在應急狀態下糧食運輸工作順利進行。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對應急糧食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各鎮(街)及有關部門要確保在應急狀態下糧食運輸的暢通無阻。
4.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與指定的承擔應急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任務的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應急狀態下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并隨時掌握被指定企業的加工、供應和儲運能力等動態情況。
5.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建立的應急糧食加工、供應、儲運網絡適用于戰爭狀態。
(四)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
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增加投入,加強對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五)通信保障
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向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保證通信暢通。
(六)培訓演練
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應加強對本預案的學習和培訓,并按照部門職責要求,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打造一支熟悉日常業務、能夠應對各種突發糧食應急事件的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
六、后期處理
(一)有關部門的后期處置工作
糧食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及時總結本級糧食應急預案實施情況,對實施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提出改進意見,進一步完善本級糧食應急預案;財政部門會同市有關部門對應急動用縣級儲備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支出進行審核后,及時進行清算;審計部門要對應急工作中的各項經費支出進行監督;農發行要會同同級財政、發改等有關部門,對應急動用的儲備糧及用于采購、加工、調撥、供應應急糧食占用的貸款,應及時清算、收回貸款;發改、財政等有關部門應在4個月內,安排補充已動用的儲備糧。
(二)征用補償
糧食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政府要對應急工作中緊急征用的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倉儲等設施給予補償,并及時返還征用的交通工具和倉儲等設施。被征用的交通工具和倉儲等設施在應急處置過程中丟失或損壞的,市政府應責成有關部門負責修復或依法予以補償。
(三)獎勵與處罰
1.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府或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給予表揚、獎勵:
(1)出色完成糧食應急任務的;
(2)對糧食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3)及時提供應急糧食或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4)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
(1)不按照有關糧食應急預案的規定和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求采取應急措施的;
(2)在糧食銷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
(3)拒不執行糧食應急指令,被指定承擔應急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任務的企業拒絕接受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任務的,或不按照指定的供應方式供應,擅自提高糧價的;
(4)在糧食應急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溢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5)糧食儲備或糧食經營企業的庫存量未達到規定水平,影響應急使用的;
(6)對糧食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
七、附則
各鎮(街)應根據本預案和本地實際,制定和完善本級糧食應急預案,并根據糧食應急工作需要適時修訂,報上級政府備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稙纯h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灤縣糧食應急預案的通知》(灤政發〔2018〕12號)同時廢止。
相關解讀:《灤州市糧食應急預案》政策解讀